【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清水警分局於1日起強力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取締勤務,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避免荷包失血。
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全國1日啟動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為期一個月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五大重點項目進行取締。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都是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汽機車闖紅燈」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紅燈右轉」罰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三百元。
清水警分局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於一日上午在清水及沙鹿區等均取締告發交通違規三件,除取締交通違規外,也於路口向高齡長者及行人宣導穿越馬路應行走於行人穿越道路等用路觀念。
清水警分局交通組組長顏永椿表示,此次同步大執法之目的,係為強化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並持續推動「路口慢看停」觀念,以加強車輛停讓行穿線上行人先行,並加強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觀念。顏組長表示,呼籲各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勿有違規(法)情事,避免荷包失血。
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全國1日啟動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為期一個月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五大重點項目進行取締。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都是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汽機車闖紅燈」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紅燈右轉」罰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三百元。
清水警分局為維護行人通行安全,於一日上午在清水及沙鹿區等均取締告發交通違規三件,除取締交通違規外,也於路口向高齡長者及行人宣導穿越馬路應行走於行人穿越道路等用路觀念。
清水警分局交通組組長顏永椿表示,此次同步大執法之目的,係為強化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觀念,並持續推動「路口慢看停」觀念,以加強車輛停讓行穿線上行人先行,並加強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觀念。顏組長表示,呼籲各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勿有違規(法)情事,避免荷包失血。
發佈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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