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肌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及皮脂層較為脆弱,且汗腺未發育完全,因此,想要守護寶貝嫰肌,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家長們應把握「清潔、保濕、防曬」3個基本原則,並避免錯誤迷思,同時選購化粧品時,要看清楚產品標示、全成分,使用時也要留意產品使用方式及保存方式,才能選得漂亮用得安心,讓寶貝肌膚水嫩嫩。
嬰幼兒肌膚較為脆弱,食藥署建議,於清潔嬰幼兒肌膚時,要注意水溫不過熱,以及留意別過度清潔肌膚。針對有包尿布的嬰幼兒,要避免尿布疹,最重要為保持尿布乾爽,並定期勤換尿布。想要避免肌膚過度乾燥,可適度塗抹適量乳液等保濕化粧品。帶嬰幼兒外出時一定要記得防曬,建議以帽子、淺色長袖衣物等物理性防護為主,如需塗抹防曬乳,建議徵詢醫師後再塗抹於6個月以上嬰幼兒。
另外,別被錯誤迷思誤導,食藥署指出,坊間家長會有「嬰兒洗泡泡浴好可愛,可以一直洗」、「泡泡浴無須沖洗好方便」或是「保持肌膚乾爽,爽身粉少不了」等迷思,實際上嬰幼兒肌膚尚未發育完全,經常洗泡泡浴或泡完澡未再次沖洗乾淨等情形,都可能造成寶貝接觸過多界面活性劑等成分而傷害稚嫩皮膚,因此嬰幼兒洗澡時,建議以清水為原則,如果使用泡泡浴產品,更應該要沖洗乾淨;同時為維持嬰幼兒肌膚乾爽,洗澡完、出汗後,要將肌膚上的水分擦乾。如有必要使用爽身粉,則要避開臉部及私密處肌膚並避免吸入。
針對嬰幼兒使用化粧品的部分,食藥署建議挑選較少香精、香料、色素與防腐劑成分的產品,並看清楚產品標示注意事項及是否含不建議嬰幼兒使用成分如水楊酸(Salicylicacid);同時如果使用噴霧類產品,則要避免朝眼睛等黏膜部位噴灑。另化粧品建議放置於嬰幼兒不易取得之處,以避免兒童誤食或不當使用發生危險。
衛生福利部為保障嬰兒使用濕巾之安全,已公告自106年6月1日起製造之嬰兒用濕巾,納入化粧品強化管理,自該日起製造之嬰兒用濕巾產品標示、成分、品質、衛生安全及製造工廠,均須符合化粧品規定。於選購該類濕巾產品時,可先檢查是否有完整標示,並可依照產品所標示的全成分,挑選嬰幼兒合適的產品。
食藥署呼籲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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