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姓男子向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稱將愛車停放在東區旱溪街,取車時發現車輛有擦撞痕跡,經員警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陳姓男子欲在路旁停靠,卻因角度沒抓好擦撞林男愛車,案發後陳男並未下車查看,倒車喬好角度後直接駛離現場;經警方傳訊陳男到案說明,陳男表示當時車上沒有人且加上尿急只得迅即離開,對此卸責說詞,警方未予採信,依「交通事故發生未依規定處置」予以開單舉發。(圖文:記者許順德)
發佈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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