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世昌/台中報導】有議員反應台中市停車費無法即時查詢繳費狀況及銷帳,造成許多民眾溢繳停車費。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目前因僅有申請金融、電信業或行動支付代扣繳停車費服務,停管系統才有辦法自動認定繳款人的身分,造成其他情形需以個案方式查證處理,鼓勵民眾利用信用卡或金融代扣停車費用,如發生停車費溢繳情形,停管系統會主動退回溢繳金額,另今年底可完成台中市停車費線上查詢系統,便利民眾即時查詢停車繳費資訊。
交通局表示,發生民眾溢繳停車費的原因,包括代收廠商誤沖銷其他筆停車單、代收廠商端溢收(如繳費單簽注到50元,但停管系統只有30元)或是民眾自行重覆繳費等情形。目前有申請金融、電信業或行動支付代扣繳停車費服務,系統端才有辦法自動認定停車費的「繳款人」,其餘「繳款來源」則無法認定判別,因此,僅能於車主或繳款人提出出現停車費溢繳情形後,再以個案進行查證處理,以避免誤退款,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為避免民眾重覆繳交停車費,交通局鼓勵民眾儘量利用信用卡或金融代扣停車費用,如發生停車費溢繳情形,停管系統每月會自動搜尋,並主動退回溢繳金額至民眾原帳戶,省時省力又便利。
另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局開單員所使用的PDA上,對於已辦理金融或電信代扣繳停車費的車輛,於開立停車繳費單時,除刪除超商代收條碼,即使民眾持單去超商,也無法繳納,也會在繳費單上註記提醒文字「本車已申請停車費代扣,無須繳費」,從停車單開立及收費兩端同時著手,避免民眾誤繳停車費。
交通局指出,已請系統廠商建置臺中市停車費線上查詢系統,讓民眾隨時可查詢最新的停車繳費資訊,預計今年底可完成上線,進一步維護民眾權利。
交通局表示,發生民眾溢繳停車費的原因,包括代收廠商誤沖銷其他筆停車單、代收廠商端溢收(如繳費單簽注到50元,但停管系統只有30元)或是民眾自行重覆繳費等情形。目前有申請金融、電信業或行動支付代扣繳停車費服務,系統端才有辦法自動認定停車費的「繳款人」,其餘「繳款來源」則無法認定判別,因此,僅能於車主或繳款人提出出現停車費溢繳情形後,再以個案進行查證處理,以避免誤退款,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為避免民眾重覆繳交停車費,交通局鼓勵民眾儘量利用信用卡或金融代扣停車費用,如發生停車費溢繳情形,停管系統每月會自動搜尋,並主動退回溢繳金額至民眾原帳戶,省時省力又便利。
另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局開單員所使用的PDA上,對於已辦理金融或電信代扣繳停車費的車輛,於開立停車繳費單時,除刪除超商代收條碼,即使民眾持單去超商,也無法繳納,也會在繳費單上註記提醒文字「本車已申請停車費代扣,無須繳費」,從停車單開立及收費兩端同時著手,避免民眾誤繳停車費。
交通局指出,已請系統廠商建置臺中市停車費線上查詢系統,讓民眾隨時可查詢最新的停車繳費資訊,預計今年底可完成上線,進一步維護民眾權利。
發佈日期: 2018-07-25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