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金源/臺東報導】臺東縣消防局針對知本溫泉「金聯世紀酒店」109年8月27、30日火災案加強處置作為
臺東縣知本溫泉「金聯世紀酒店」繼27日凌晨11樓頂發生火災後,於今天(30日)凌晨2點51分再次報案稱11樓湯屋發生火災,臺東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由知本車組到場處置,到達現場並無發現火煙之情形,30日上午火災調查人員於現場調查後,發現本次起火處位於11樓湯屋南側「機房」旁地面,與27日起火處不同,經訪談後,「金聯世紀酒店」表示係服務中心組長約1:50實施巡邏勤務時聞到塑膠味,發現機房旁地面有火燃燒,隨即拿滅火器把火撲滅。
臺東縣消防局於該飯店火災首次發生當日(27日)立即派員前往調查火災原因及確認消防安全設備情形,於當日立即針對消防安全設備故障及消防防護計畫部分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限期於109年9月2日前修復改善,並於大門口張貼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公告。
另為避免場所部分消防安全設備損壞期間無法立即有效應變,要求該飯店依據消防防護計畫製作火災預防應變計畫,列出強化火災預防應變作為,於109年08月28日已提送至消防局備查;並要求依計畫確實於每日員工上班前強化自衛消防編組應變教育訓練,派人增加巡邏次數,各樓層備置手提廣播設備以利廣播疏散作為,加派專責人力監控監視系統,於旅客入住時加強注意用火、用電及逃生路線之提醒,有火災狀況派遣專人操作消防幫浦等強化火災預防措施,並由轄區分隊每日查核飯店實施火災預防應變業務之情形,如飯店未於期限內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改善或未依火災預防應變計畫確實執行火災預防應變作為,臺東縣消防局不排除依「行政執行法第36、39條」予以公告停業。
對於本(30)日火災發生原因,臺東縣消防局已派火災調查人員於起火處現場清理、挖掘及採集相關證物攜回鑑驗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以釐清火災發生原因及人員出入情形。
新聞聯絡人
火災調查科科員鄭芳俊
ttfd025@ttfd.gov.tw
臺東縣知本溫泉「金聯世紀酒店」繼27日凌晨11樓頂發生火災後,於今天(30日)凌晨2點51分再次報案稱11樓湯屋發生火災,臺東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由知本車組到場處置,到達現場並無發現火煙之情形,30日上午火災調查人員於現場調查後,發現本次起火處位於11樓湯屋南側「機房」旁地面,與27日起火處不同,經訪談後,「金聯世紀酒店」表示係服務中心組長約1:50實施巡邏勤務時聞到塑膠味,發現機房旁地面有火燃燒,隨即拿滅火器把火撲滅。
臺東縣消防局於該飯店火災首次發生當日(27日)立即派員前往調查火災原因及確認消防安全設備情形,於當日立即針對消防安全設備故障及消防防護計畫部分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限期於109年9月2日前修復改善,並於大門口張貼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公告。
另為避免場所部分消防安全設備損壞期間無法立即有效應變,要求該飯店依據消防防護計畫製作火災預防應變計畫,列出強化火災預防應變作為,於109年08月28日已提送至消防局備查;並要求依計畫確實於每日員工上班前強化自衛消防編組應變教育訓練,派人增加巡邏次數,各樓層備置手提廣播設備以利廣播疏散作為,加派專責人力監控監視系統,於旅客入住時加強注意用火、用電及逃生路線之提醒,有火災狀況派遣專人操作消防幫浦等強化火災預防措施,並由轄區分隊每日查核飯店實施火災預防應變業務之情形,如飯店未於期限內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改善或未依火災預防應變計畫確實執行火災預防應變作為,臺東縣消防局不排除依「行政執行法第36、39條」予以公告停業。
對於本(30)日火災發生原因,臺東縣消防局已派火災調查人員於起火處現場清理、挖掘及採集相關證物攜回鑑驗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以釐清火災發生原因及人員出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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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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