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

百元販賣機抽萬元大獎 中市府:依規查證保障消費者權益

【記者張世昌/台中報導】近日在台中市區商圈出現百元販賣機,有的業者宣稱只要花100元即可抽萬元大獎,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4)日表示,將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查證,並要求廠商進行商業登記,另將進一步依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查證該販賣機是否屬於電子遊戲機,並依規管理;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也指出,業者若無真正提供高單價的電子產品作為獎項,即涉及詐欺刑責,市府將依規查證並要求業者充分揭露消費資訊,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近日台中市區及商圈出現百元販賣機抽萬元大獎,市議員張耀中指出,有民眾花了近千元將機台內待抽的盒子全部取得,卻拿到價值不到百元的商品一事,他關心百元販賣機經營模式充滿「射倖性」,可能會被認定為電子遊戲機,也因此業者就必須取得電子遊戲業營業許可,而機台也必須通過評鑑。

市府經發局表示,依據經濟部定義,機台外標示百元抽獎的自動販賣機,其操作規則為選取號碼、投入紙鈔取物,並在盒內放置不特定商品,此與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的「產生或顯示聲光影像、圖案、動作遊戲機具」的電子遊戲機性質不同,則認定非電子遊戲機;因此,市府將依此定義進一步查證該自動販賣機是否歸類為電子遊戲機。

此外,經發局另派員訪查公司的商業登記情況、訪查操作方式,及營業情形是否有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則依規處理。

市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表示,業者若一開始就無真正提供高單價的電子產品作為獎項,即涉及詐欺刑責,業者應將大獎數量及中獎機率、剩餘獎項等重要消費資訊提供給消費者,充分揭露,否則經查確有資訊揭露不完整的情況,市府將令業者改善,如不改善,將發布消費警訊並公告消費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7-09-04
新聞分類: #地方 #台中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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