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良舜/埔里 報導】
埔里鎮某國中男生,在網路臉書公開社團貼手槍照片,並表示要「等等去公車站幹點小事〈逼逼崩崩 要跟得+1 ex玩具槍〉」;因行為涉及恐嚇罪嫌,28日被警方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埔里警分局28 日 13 時許,接獲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轉報情資,臉書社團「國中生集中營-國中生沒錯-不用道歉」出現一 則留言「等等去公車站幹點小事〈逼逼崩崩 要跟得+1 ex玩具槍〉」並附有槍枝照片,因事關國家全體人民安全,已涉嫌恐嚇公眾罪,要迅速追查犯嫌到案,遏止不法。
經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本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本分局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緊急偵查,確認涉嫌人於臉書公開留言對本國大眾運輸交通安全造成威脅,次查臉書動態消息、打卡紀錄等相關資料,鎖定涉嫌人真實身分係居住在南投縣埔里鎮之少年,遂立即於 28 日 14 時20分許依法通知少年及家屬配合調查釐清案情。
涉案少年坦承上述犯行不諱,惟該少年表示上述威脅言語係一時興起出於好玩的,因表達不清楚才造成他人誤解,並非故意欲做出傷天害理之情事。經警方復查該貼文槍枝為網路截圖之相片,詢據後全案依恐嚇公眾罪嫌移請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
埔里分局長潘金葉表示,當今網際網路發達,發表個人言論是很方便,呼籲大眾發表個人言論前需三思,切勿因一時情緒字眼引起公眾恐慌,甚至引發群起效尤造成終身遺憾。
圖說:國中生在群組亂貼手槍照,涉及恐嚇罪嫌,被警方函送法辦。(記者 張良舜攝)
發佈日期: 2017-08-28
新聞分類: #地方 #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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